广大市民、社会各界人士: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构建以信用为基础的新型监管机制的指导意见》、《黑龙江省医疗保障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等有关规定,为加强医疗保障基金监管,建立健全定点零售药店基金监管信用体系,现我局结合我市实际情况拟订了《鸡西市定点零售药店医疗保障信用等级评价管理办法(试行)(征求意见稿)》。
为广泛听取意见,进一步强化我市医疗保障基金监管,我局现将拟出台文件全文公布,广泛征求社会各界意见及建议。
广大市民、社会各界人士如对该征求意见稿有修改建议,请于年12月30日前将书面意见及建议以电子邮件的形式反馈至市医疗保障局。
感谢您对我市基本医疗保险工作的支持!
电子邮箱:jxybjyy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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