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20日0—24时,3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报告新增确诊病例例,其中境外输入病例73例:
上海27例,广东20例,北京9例,广西5例,四川5例,福建3例,天津1例,江苏1例,重庆1例,甘肃1例,含7例由无症状感染者转为确诊病例(广东3例,四川2例,江苏1例,广西1例)
本土病例71例:
内蒙古32例,其中呼和浩特市30例、包头市1例、巴彦淖尔市1例
江苏11例,其中苏州市10例、无锡市1例
辽宁7例,均在葫芦岛市
广东6例,均在深圳市
山西5例,均在晋中市
四川4例,均在成都市
云南4例,其中德宏傣族景颇族自治州3例、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1例
黑龙江2例,均在鸡西市
含5例由无症状感染者转为确诊病例(云南3例,内蒙古1例,江苏1例)
报告新增无症状感染者38例,其中境外输入23例,本土15例:
江苏6例,其中无锡市5例、苏州市1例
四川3例,均在成都市
黑龙江2例,均在鸡西市
上海2例,均在闵行区
广东1例,在深圳市
云南1例,在文山壮族苗族自治州
葫芦岛新增7例确诊病例
均在绥中隔离场所发现
今天(2月21日),葫芦岛市召开疫情防控新闻发布会。2月20日0时—24时,葫芦岛市新增确诊病例7例,为绥中县报告,均在隔离场所发现,已转入定点医疗机构治疗,病情稳定。2月8日-20日24时,葫芦岛市累计报告本土确诊病例例。
2月8日-20日24时,葫芦岛全市已对名密接者、名次密接者按要求落实管控措施。2月20日0-24时,全市采集核酸样本.4万人,检测59.5万人。已出结果的除7例阳性外,其余均为阴性。
新增7例确诊病例主要行程轨迹公布如下:
确诊病例:男,家住绥中县绥中镇裕隆苑二期。2月16日-19日在隔离点。2月20日转运至定点医疗机构隔离治疗。
确诊病例:男,家住绥中县永安堡乡大甸子村大甸子屯。2月16日-19日在隔离点。2月20日转运至定点医疗机构隔离治疗。
确诊病例:女,家住绥中县李家堡乡前所果树农场青松屯。2月16日-19医院龙湾院区(葫芦岛市封控、管控区域和集中隔离医院)。2月20日转运至定点医疗机构隔离治疗。
确诊病例:女,家住绥中县塔山屯镇白龙滩村白龙滩屯。2月16日-19医院龙湾院区(葫芦岛市封控、管控区域和集中隔离医院)。2月20日转运至定点医疗机构隔离治疗。
确诊病例:男,家住绥中县塔山屯镇白龙滩村白龙滩屯。2月16日-19医院龙湾院区(葫芦岛市封控、管控区域和集中隔离医院)。2月20日转运至定点医疗机构隔离治疗。
确诊病例:女,家住绥中县加碑岩乡王家店村。2月16日-19日在隔离点。2月20日转运至定点医疗机构隔离治疗。
确诊病例:男,家住绥中县秋子沟乡时杖子村佟家店屯。2月16日-19日在隔离点。2月20日转运至定点医疗机构隔离治疗。
呼和浩特:又有两地升级高风险
自年2月21日9时起,呼和浩特市将新城区成吉思汗大街街道毫沁营村、赛罕区榆林镇陶卜齐村调整为高风险地区。将新城区成吉思汗大街街道上新营村、苏雅拉社区,海拉尔路街道府兴社区;回民区攸攸板镇巴彦树贵社区、东棚子村,钢铁路街道咱家社区;玉泉区石东路街道三里营东社区,鄂尔多斯路街道华宇社区,长和廊街道菩提塔西社区;赛罕区中专路街道创业社区、万达社区,乌兰察布路街道武警社区、先锋社区;土左旗金海街道友谊馨居小区,台阁牧镇三间房村调整为中风险地区。其他地区风险等级不变。
调整后,呼和浩特市共有高风险地区3个,中风险地区50个。
黑龙江本土+4!
此地通告:实施封闭管理
2月20日0-24时,黑龙江省新增本土确诊病例2例(鸡东县2例),新增本土无症状感染者2例(鸡东县2例)。新增本土阳性感染者均在对风险人员主动排查中检测发现。截至2月20日24时,黑龙江省现有境外输入确诊病例2例,境外输入无症状感染者3例;黑龙江省现有本土确诊病例10例,本土无症状感染者33例。
鸡东县:全部实行封闭管理!交通管控!
黑龙江省鸡东县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发布第五号通告,要求,严格交通管控,严管经营场所,严管重点场所,严控聚集活动,具体要求如下:
一、严格交通管控
1.从2月20日0时起,对出入鸡东县域的所有公路路口实行交通管制并设卡24小时监管,县内所有客运车辆、出租车一律停止运营。运送病患车辆凭患者诊断书或村屯(社区)证明,应急车辆、生产生活物资供应运输车辆、允许生产企业车辆凭通行证出入,其他车辆全部禁止出入县域。同时,城镇内所有私家车辆无特殊情况的不允许上路。
2.全县各乡镇村屯(包括镇直小区),农场场部、管理区、作业站全部实行封闭式管理,除保留必要的1处出行通道外,其他道路全部封闭,并实行24小时轮班值守,疫情防控期间非本村(农场)人员不得进入,特殊情况必须进入的要进行测温、扫“双码”,并做好登记。
3.镇内所有楼群、小区全部实施封闭管理,一切与疫情防控工作无关的车辆严禁出入,楼群和小区居民每户每3天可允许1人次出入购买生活及医疗用品,外出人员由小区卡点执勤人员登记并监督本人返回,要全程戴口罩、测温、扫“双码”。社区和物业公司要按照要求,做好对电梯轿厢、垃圾桶、小区出入口、楼门厅等小区公共区域的预防性消杀,工作人员要全程接种疫苗、规范佩戴口罩、扫码、验码、测温后上岗。
二、严管经营场所
1.即日起,在鸡东县域内除药店和经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认定的大中型超市以外的所有营业场所一律停止经营活动。快递等特殊行业需经县政府批准后方可营业。
2.经营者要切实履行社会责任,严格依法经营,合法合理行使商品自主定价权,严禁哄抬商品市场价格,严格执行政府依法制定的价格干预措施,做到明码标价、诚信经营。
3.允许营业场所的从业人员上岗必须佩戴口罩,不准接待未佩戴口罩、不扫码验码的顾客;居民购物必须戴口罩、扫“双码”、接受验码和测温。允许营业的场所按《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防控方案(第八版)》和有关要求,严格做好消杀、通风、“一米线”等工作。
三、严守重点场所
1.监所、养老机构、精神病院继续实行封闭式管理,禁止探视,严格按照《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防控方案(第八版)》和有关规定,做好日常消杀、通风,其中,养老机构、精神病院不再接收新入院人员。全县中小学校、幼儿园及各类培训机构全部取消线下教学、培训,实行网上授课。
2.即日起,除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及各专班成员单位和各医疗卫生机构外,全县党政机关实行网上办公,工作人员自觉、随时接受防疫工作调配。
3.水电热、生产生活物资等保供企业以及无法停产的工业企业,一律实行封闭式管理,其他企业暂时关停。
4.各村卫生室(所)和个体诊所一律关停,住院实行封闭管理、非必要不陪护。居民有发热、腹泻、呕吐、咳嗽等症状时,要第一时间拨打,做好个人防护,经转运至市级发热门诊就医,并如实告知个人近14天行程信息。
四、严控聚集活动
1.广大居民无特殊情况,请居家暂停流动,不得走亲访友、串门聊天,严禁聚餐聚集,对不听劝阻、拒不改正的,依法依规严肃处理。对违反防疫规定参与聚餐、赌博等行为的,广大居民要积极举报,一经核实奖励举报人元人民币。受理举报。
2.“红事”一律停办,“白事”一律从简,全县各类大型活动和会议一律取消,对违反规定的严格依法追究有关单位和个人责任。
请广大居民及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