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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黑龙江省纪委监委消息:黑龙江省鸡西市原副市长李传良涉嫌严重违法犯罪,黑龙江省监委依法对其进行监察调查。经初步调查,李传良在担任鸡西市财政局长、市政府副市长期间,涉嫌利用职务便利,通过骗取、侵吞等方式,贪污巨额国有资金;涉嫌收受他人贿赂;长期搞钱色交易。李传良为躲避调查目前已逃至境外,并向境外转移部分涉案赃款。
李传良简历
李传良,男,汉族,年9月生,黑龙江鸡西人,年9月参加工作,年6月加入中国共产党,清华大学经济管理学院高级管理人员工商管理专业毕业,在职研究生学历,高级工商管理硕士学位,高级会计师。
.09—.09 绥化供销学校财会专业学生
.09—.12 鸡西市财政局工财科科员
.12—.10 鸡西市财政局工财科副科长
.10—.12 鸡西市财政局工财科科长
.12—.09 鸡西市钢铁公司总会计师
.09—.04 鸡西市财政局副局长
.04—.05 鸡西市财政局副局长、调研员(借调到国家财政部驻黑龙江省专员办事处工作)
.05—.07 黑龙江省鑫正投资担保公司总经理
.07—.12 鸡西市财政局党组书记、局长,市国资办主任,市农业开发办主任
.12—.12 鸡西市财政局党组书记、局长,市国资办主任
.12—.01 鸡西市政府党组成员,市财政局党组书记、局长
.01—.04 鸡西市政府党组成员、副市长
.04—.05 鹤岗市政府副市长人选
.05—.12 鹤岗市政府党组成员、副市长
.03 辞去公职
编辑:平萍
审核:王怡然
来源: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