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助力乡村振兴和基层治理现代化,引导优秀年轻人才向基层一线流动,持续推动村(社区)干部队伍整体优化提升,依据《关于深入实施“助力乡村振兴万人计划”公开招聘大学生到村(社区)任职的指导意见》(黑组通字〔〕30号),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大学生到村(社区)任职。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实行岗位公开,自愿申报,择优选拔。
二、招聘计划
计划使用乡镇(街道)全额拨款的事业编制公开招聘人。具体招聘岗位、人数、条件等详见《年度鸡西市深入实施“助力乡村振兴万人计划”公开招聘大学生到村(社区)任职岗位计划》(附件1)。
三、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二)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年5月至年5月期间出生)。硕士研究生年龄可放宽至40周岁(年5月以后出生)。
(三)身体健康,具备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四)服从招聘单位对岗位的安排和调整。
具有下列情形的人员,不得报考:
1.曾受过刑事处罚的;
2.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3.曾被开除公职的;
4.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5.在各级招聘考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考录纪律行为的;
6.符合兵役登记条件的男性公民拒绝、逃避兵役登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责令限期改正后拒不改正的;
7.现役军人;
8.年及以后毕业的毕业生;
9.鸡西市行政区域内机关事业单位在编人员;
10.法律、法规明确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的工作人员。
四、招聘程序和方法
(一)报名
1.报名方式
本次招聘实行网上报名,报考人员注册、填写个人基本信息(含申请享受政策性加分)、照片上传、报名、查询资格审核结果、打印报名表、打印准考证、查询成绩等均通过网络进行。
报考者可在年5月9日9:00至5月13日16:00期间登录报名系统网上报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