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感谢你们指出我们执法上的不足,涉及兴凯湖渔政管理方面存在的这些问题和不足,我们全部接受,并积极整改。也恳请你们在法律、法规方面为我们提供帮助……”密山市农业农村局负责人在兴凯湖生态环境和资源公益保护专项监督对接会上如是说。
为推进兴凯湖生态环境和资源公益保护专项监督工作的深入开展,5月8日上午,在鸡西市检察院的建议下,兴凯湖生态环境和资源公益保护专项监督对接会在兴凯湖管理委员会召开,市检察院、兴凯湖管委会及密山市政府、农业农村局等10余个行政单位共计22人参加了会议。
会上,市检察院就兴凯湖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专项工作启动和工作进展情况进行了通报,并就调查取证发现的问题向相关行政单位进行了对接及提供法律法规解释。各行政单位也对各自问题进行了认领,并提出各自整改意见,对不能马上整改的问题列出了计划和措施。
会议还明确了“四项机制”,即属地管理机制、协调机制、联合执法机制、责任追究机制,纳入制定兴凯湖综合治理制度。
据悉,在专项监督活动中,市检察院检察长刘凌轩3次专门听取工作进展情况汇报,主动将专项监督阶段性工作情况向市委、市政府进行书面报告。市委书记于洪涛、市政府常务副市长尚德龙分别做出批示,要求兴凯湖管委会和密山市联合牵头,速与市检察院对接联系,提出工作方案和召开协调会议,迅速落实,保持长效,并要求市政府办跟踪督办,助力解决检察机关在兴凯湖公益保护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在市委、市政府的重视支持下,市检察院专项行动领导小组主动与黑龙江省兴凯湖风景名胜区管理委员会负责人进行面对面对接沟通,确定参加对接会议相关行政执法单位及农垦等属地企业名单,明确需要解决的问题、整改内容和措施及需要建立的长效机制。
据了解,鸡西市检察院将持续加强与农业农村、保护区管理机构等部门的沟通联系,协助解决法律适用问题,形成兴凯湖生态环境资源的保护合力。
供稿:鸡西市院第七检察部
编辑:王添萍审核:孙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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