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19日-20日四川泸州市江阳区、黑龙江鸡西市鸡东县、山西晋中市太谷区分别发现新冠肺炎病毒感染者。为精准做好“外防输入、内防反弹”工作,有效控制和降低新冠疫情传播风险,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现就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2月6日以来鸡西市,2月16日以来泸州市,2月17日以来晋中市来(返)白人员,包括与上述地区新冠肺炎感染者活动轨迹有交集的人员必须第一时间主动向所在社区(村屯)或单位、宾馆(酒店)报告,并配合属地落实相应管控措施。各社区(村屯)、单位立即开展排查,发现疫情发生地市级区域来(返)人员,立即实行“落地即检”“双采双测”等分类管控措施。
二、火车站、客运站、商超、宾馆酒店、旅游景区、农贸市场等重点公共场所要严格落实“戴口罩、测温、扫码、一米线、消毒、通风”等疫情防控措施。各酒店、宾馆等住宿经营场所要如实登记旅客信息,主动排查疫情防控重点地区来(返)白人员,并及时向当地社区(村屯)进行报告,落实相应的疫情防控措施。
三、医疗机构实行封闭管理,禁止探视;未设置发热门诊(诊室)的医疗机构不得接诊发热病人。
四、请广大市民密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