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干道98%亮灯
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近日出台《城市绿色照明工作指导意见(2013-2015年)》,计划用3年时间完善城市功能照明,实现新、改、扩建城市道路照明全覆盖,消灭城市无灯区,全面淘汰低效、高耗的照明产品,改善市民夜晚出行环境。
根据规划,至2015年,全区新建、改建和扩建的城市道路装灯率要达到100%,城市主干道的亮灯率要达到98%,次干道、支路的亮灯率要达到96%,道路照明设施的完好率要达到95%,景观照明设施的完好率要达到90%。
按照“节能降耗,控制污染”的原则,至2015年,全区城市照明高光效、长寿命光源的应用率不低于90%,照明线路的功率因数不低于0.85,照明质量达标率不小于85%,新建道路照明节能评价达标率达到100%,既有道路照明节能评价达标率不小于70%,3年累计节电要达9%。
今年起,广西逐步将城市照明节能管理考核纳入*府工作考核体系,加强城市照明规划、建设、移交和运营管理等环节的监管,把照明设计纳入施工图审查,保证照明设施安全稳定运行。据《广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