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密我知道
保
密
在
线
学
一期一解答
轻松学保密
第十二期
定密责任人的
类型
保密法第十二条规定:“机关、单位负责人及其指定的人员为定密责任人,负责本机关、本单位的国家秘密确定、变更和解除工作。”这一规定确立了我国定密责任人制度的基本框架,明确了定密责任人包括的两类人员,即法定的定密责任人和指定的定密责任人。法定的定密责任人
法定的定密责任人是指法律明确规定作为定密责任人的人员,即机关、单位负责人。这里的机关、单位负责人是机关、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即通常所说的一把手。《国家秘密定密管理暂行规定》明确提出,法定的定密责任人对机关、单位定密工作负总责。指定的定密责任人
指定的定密责任人是指由法定的定密责任人指定,具体负责定密工作的人员。
指定定密责任人的范围。《国家秘密定密管理暂行规定》要求,根据定密工作需要,机关、单位负责人可以指定本机关、本单位负责人、内设机构负责人或者其他工作人员为定密责任人,并明确相应的定密权限。一般来说,指定的定密责任人主要有以下几类人员:第一类是机关、单位分管涉及国家秘密业务工作的其他负责人;第二类是机关、单位产生的国家秘密较多的内设机构负责人;第三类是由于岗位职责需要,经常产生国家秘密事项的内设机构综合处(科)室、业务处(科)室负责人或者工作人员。
指定定密责任人的条件。《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实施条例》明确了专门负责定密的工作人员的履职条件。“专门负责定密的工作人员”,实际上就是指定的定密责任人,应当符合下列履职条件:一是接受定密培训,熟悉保密法律法规及定密规定;二是熟悉本机关、本单位主管业务和相关行业工作的保密事项范围;三是掌握定密程序和方法,具备做好定密工作的能力。
指定定密责任人的确定程序。机关、单位主要负责人一经任命,即为本机关、本单位法定定密责任人,不需再履行确定程序。指定定密责任人必须严格履行确定程序,一般先由机关、单位涉密业务工作部门根据条件提出拟任人选,由机关、单位保密工作机构或者综合部门汇总研究后,提出人选意见,报本机关、本单位法定定密责任人确定。
定密责任人的公布和备案
机关、单位应当将定密责任人名单及其定密权限,通过内部文件或者公示等书面形式,在机关、单位内部予以公布,还应报同级保密行*管理部门备案。一、填空题
1.定密责任人包括的两类人员,即的定密责任人和指定的定密责任人。
2.的定密责任人是指由法定的定密责任人指定,具体负责定密工作的人员。
二、判断题
1.机关、单位主要负责人一经任命,即为本机关、本单位法定定密责任人,不需再履行确定程序。()
2.机关、单位应当将定密责任人名单及其定密权限,通过内部文件或者公示等书面形式,在机关、单位内部予以公布,还应报同级保密行*管理部门备案。()
第十二期答案
一、填空题
1.法定2.指定
二、判断题
1.√2.√
(来源:黑龙江保密)
预览时标签不可点收录于话题#个上一篇下一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