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缴费人:
为了方便广大缴费人缴纳年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现将参保缴费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缴费金额
每年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缴费金额依据黑龙江省*府相关文件确定。年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个人缴费部分缴费标准为元。
二、缴费时间
(一)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按照自然年度计算参保周期,实行年预缴费制度,每年缴费一次,每年10月至次年3月25日为缴费属期,收缴下年度个人参保费用,缴费次年享受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待遇;在规定缴费属期外缴费的,其个人缴费部分和*府补贴部分均由个人承担,并于缴费之日起30日后享受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待遇。
(二)新生儿出生后90天内到户籍所在地参保,父母可持户口、出生医学证明等证件为新生儿办理参保缴费,其个人缴费部分由个人承担,新生儿自出生之日起享受当年的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待遇。新生儿出生90天后参保缴费的,从缴费之日起30日后享受城乡居民基本医保待遇。
三、参保渠道
首次参保居民持户口簿、身份证或居住证等证件,到户籍所在地的社区或村委会办理参保登记。
四、缴费渠道
(一)网点缴费:年10月起缴费人可以到市区部分邮*储蓄银行网点窗口办理市区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缴费业务。
(二)手机银行缴费:为了方便缴费人缴费,邮*储蓄银行同时开通手机银行缴费方式,并逐步实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