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安全交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公路安全保护条例》、《黑龙江省高速公路管理条例》的规定,为维护我市高速交通和运输市场秩序,严厉打击高速公路货车违法超限超载、强行冲卡、冲秤等突出违法违规行为,有效预防货车道路交通事故,依法保护路产路权,请以下涉嫌非法干扰高速入口计重设备的车辆所有人及驾驶员于11月20日前到交通运输综合执法支队接受调查、处理,逾期未到,将强制传唤,情节严重者将吊销车辆道路运输营运证及禁止驶入我市高速。
交通运输综合执法支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