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鸡西市应急车辆服务平台
联系方式的通告
(第14号)
根据《交通运输部关于统筹做好春节后错峰返程疫情防控和交通运输保障工作的通知》(交运明电〔〕44号)和《交通运输部关于全力做好农民工返岗运输保障服务工作的通知》(交运明电〔〕56号)要求,我市建立市级应急车辆(长途包车客运和货运)服务平台,负责全市大局性、突发性应急运输保障工作和农民工返岗包车等刚性出行。
鸡西市客运应急车辆服务平台联系、、、;鸡西市货运应急车辆服务平台联系、。
特此通告。
鸡西市应对新型冠状病*感染
肺炎疫情工作领导小组
年2月16日
本期编辑:缪莹蕾
责任编辑:闫秋馥
审核编辑:滕忠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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