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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Uhjnbcbe - 2020/12/28 15:58:00

提取业务办理一次性告知单

一、住房消费提取

(一)本市购买商品住房

申请范围:本市购买拥有所有权的商品住房的个人及其配偶、同一户籍直系血亲,且无住房公积金贷款的。

办理要件:

提取材料原件和复印件

(1)提取人身份证(主购房人为夫妻另一方的,同时提供主购房人身份证和结婚证);提取同一户籍直系血亲账户住房公积金的需要提供其身份证和户籍证明。

(2)委托单位办理的,同时提供由本人委托、经所在单位审核盖章的提取授权书和代办人身份证。

(3)经房产部门登记备案的商品房买卖合同、增值税发票;(票证发放之日起一年内)

(4)提取人银行卡。(工行、建行、中行、农行金融机构办理的借记卡,提取额超过一万元的提供一类卡)

(二)本市购买二手自住住房

申请范围:本市购买拥有所有权的二手自住住房的个人及其配偶、同一户籍直系血亲,且无住房公积金贷款的。

办理要件:

提取材料原件和复印件

(1)提取人身份证(主购房人为夫妻另一方的,同时提供主购房人身份证和结婚证);提取同一户籍直系血亲账户住房公积金的需要提供其身份证和户籍证明。

(2)委托单位办理的,同时提供由本人委托、经所在单位审核盖章的提取授权书和代办人身份证。

(3)不动产登记证、增值税发票;(票证发放之日起一年内)

(4)提取人银行卡。(工行、建行、中行、农行金融机构办理的借记卡,提取额超过一万元的提供一类卡)

(三)本市购买动迁安置住房

申请范围:本市购买拥有所有权的动迁安置住房的个人及其配偶、同一户籍直系血亲,且无住房公积金贷款的。

办理要件:

提取材料原件和复印件

(1)提取人身份证(主购房人为夫妻另一方的,同时提供主购房人身份证和结婚证);提取同一户籍直系血亲账户住房公积金的需要提供其身份证和户籍证明。

(2)委托单位办理的,同时提供由本人委托、经所在单位审核盖章的提取授权书和代办人身份证。

(3)房屋征收补偿安置协议、缴款票据、房屋征收证明;(票证发放之日起一年内)

(4)提取人银行卡。(工行、建行、中行、农行金融机构办理的借记卡,提取额超过一万元的提供一类卡)

注意事项:

购买本市动迁安置住房的,需将房屋征收证明和缴款票据送到中心综合服务大厅进行登记核实。

(四)本市行*区域外购买商品住房

申请范围:本市行*区域外购买商品住房的个人及其配偶、同一户籍直系血亲,且无住房公积金贷款的。

办理要件:

提取材料原件和复印件

(1)提取人身份证(主购房人为夫妻另一方的,同时提供主购房人身份证和结婚证);提取同一户籍直系血亲账户住房公积金的需要提供其身份证和户籍证明。

(2)委托单位办理的,同时提供由本人委托、经所在单位审核盖章的提取授权书和代办人身份证。

(3)异地户籍证明或异地工作证明以及近六个月的异地社保缴费证明。

(4)经房产部门登记备案的商品房买卖合同、增值税发票。(票证发放之日起一年内)

(5)商品房买卖合同备案信息查询表。(购房地房产网查询)

(6)提取人银行卡。(工行、建行、中行、农行金融机构办理的借记卡,提取额超过一万元的提供一类卡)

(五)本市行*区域外购买二手自住住房

申请范围:本市行*区域外购买二手自住住房的个人及其配偶、同一户籍直系血亲,且无住房公积金贷款的。

办理要件:

提取材料原件和复印件

(1)提取人身份证(主购房人为夫妻另一方的,同时提供主购房人身份证和结婚证);提取同一户籍直系血亲账户住房公积金的需要提供其身份证和户籍证明。

(2)委托单位办理的,同时提供由本人委托、经所在单位审核盖章的提取授权书和代办人身份证。

(3)异地户籍证明或异地工作证明以及近六个月的异地社保缴费证明。

(4)不动产登记证、增值税发票。(票证发放之日起一年内)

(5)提取人银行卡。(工行、建行、中行、农行金融机构办理的借记卡,提取额超过一万元的提供一类卡)

(六)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

申请范围: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个人及其配偶、同一户籍直系血亲,且无住房公积金贷款的。

办理要件:

提取材料原件和复印件

(1)提取人身份证(产权人为夫妻另一方的,同时提供产权人身份证和结婚证);提取同一户籍直系血亲账户住房公积金的需要提供其身份证和户籍证明。

(2)委托单位办理的,同时提供由本人委托、经所在单位审核盖章的提取授权书和代办人身份证。

(3)规划行*管理部门出具的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及建筑或施工费用支付凭证以及《不动产登记证》;(票证发放之日起一年内)

(4)提取人银行卡。(工行、建行、中行、农行金融机构办理的借记卡,提取额超过一万元的提供一类卡)

(七)偿还本市购房住房公积金贷款本息

申请范围:职工及其配偶、同一户籍直系血亲办理了本市购房住房公积金贷款,且无提取住房公积金归还贷款委托的。

办理要件:

提取材料原件和复印件

(1)提取人身份证(主贷款人为夫妻另一方的,同时提供主贷款人身份证和结婚证);提取同一户籍直系血亲账户住房公积金的需要提供其身份证和户籍证明。

(2)委托单位办理的,同时提供由本人委托、经所在单位审核盖章的提取授权书和代办人身份证。

(八)偿还本市购买自住住房商业贷款本息

申请范围:职工及其配偶、同一户籍直系血亲办理了本市购买自住住房商业贷款,且无住房公积金贷款的。

办理要件:

提取材料原件和复印件

(1)提取人身份证(主贷款人为夫妻另一方的,同时提供主贷款人身份证和结婚证);提取同一户籍直系血亲账户住房公积金的需要提供其身份证和户籍证明。

(2)委托单位办理的,同时提供由本人委托、经所在单位审核盖章的提取授权书和代办人身份证。

(3)商业银行借款合同。

(4)主贷款人个人征信报告和近六个月还款证明。

(5)提取人银行卡。(工行、建行、中行、农行金融机构办理的借记卡,提取额超过一万元的提供一类卡)

(九)偿还本市外购买自住住房贷款本息

申请范围:职工及其配偶、同一户籍直系血亲在本市行*区域外办理了购买自住住房贷款,且无住房公积金贷款的。

办理要件:

提取材料原件和复印件

(1)提取人身份证(主贷款人为夫妻另一方的,同时提供主贷款人身份证和结婚证);提取同一户籍直系血亲账户住房公积金的需要提供其身份证和户籍证明。

(2)委托单位办理的,同时提供由本人委托、经所在单位审核盖章的提取授权书和代办人身份证。

(3)异地户籍证明或异地工作证明以及近六个月的异地社保缴费证明。

(4)借款合同和近六个月还款证明。

(5)主贷款人个人征信报告。

(6)提取人银行卡。(工行、建行、中行、农行金融机构办理的借记卡,提取额超过一万元的提供一类卡)

(十)支付房屋租赁费用

申请范围:职工连续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满3个月,本人及配偶在本市无自有住房且租赁住房,且无住房公积金贷款的。

办理要件:

提取材料原件和复印件

(1)提取人身份证(已婚的需要提供另一方身份证和结婚证)。

(2)委托单位办理的,同时提供由本人委托、经所在单位审核盖章的提取授权书和代办人身份证。

(3)离婚的提供离婚证;职工单身的提供单身承诺。

(4)提取人银行卡。(工行、建行、中行、农行金融机构办理的借记卡,提取额超过一万元的提供一类卡)

办理额度:

经测算,确定我市租房提取住房公积金以家庭为单位一年不超过13,元/年。其中:鸡冠区租房提取上限为13,元/年,城子河区、恒山区、滴道区、梨树区、麻山区租房提取上限为6,元/年,鸡东县、密山市、虎林市租房提取上限为10,元/年。

二、非住房消费提取

(一)退休

申请范围:退休或已到达法定退休年龄的个人,且无住房公积金贷款的。

办理要件:

提取材料原件和复印件

(1)提取人身份证。

(2)委托单位办理的,同时提供由本人委托、经所在单位审核盖章的提取授权书和代办人身份证。

(3)提取人银行卡。(工行、建行、中行、农行金融机构办理的借记卡,提取额超过一万元的提供一类卡)

注意事项:

职工退休的原工作单位应对其个人公积金账户办理退休封存手续;职工封存原因不属于退休封存的应提供退休审批表或退休证。

(二)出境定居

申请范围:已办理出境定居手续的个人,且无住房公积金贷款的。

办理要件:

提取材料原件和复印件

(1)提取人身份证。

(2)委托单位办理的,同时提供由本人委托、经所在单位审核盖章的提取授权书和代办人身份证。

(3)出境、出国定居证明。(移民证明或居住国永久居住证明)

(4)提取人银行卡。(工行、建行、中行、农行金融机构办理的借记卡,提取额超过一万元的提供一类卡)

(三)死亡

申请范围:职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且无住房公积金贷款的。

办理要件:

提取材料原件和复印件

(1)合法继承人身份证。

(2)委托死亡职工原单位办理的,同时提供由其合法继承人委托、经所在单位审核盖章的提取授权书和代办人身份证。

(3)合法继承证明。

(4)合法继承人银行卡。(工行、建行、中行、农行金融机构办理的借记卡,提取额超过一万元的提供一类卡)

(四)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

申请范围:职工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且无住房公积金贷款的。

办理要件:

提取材料原件和复印件

(1)提取人身份证。

(2)委托单位办理的,同时提供由本人委托、经所在单位审核盖章的提取授权书和代办人身份证。

(3)终止(解除)劳动关系证明。

(4)伤残证(1—4级)或劳动能力鉴定机构出具的丧失劳动能力的证明材料。

(5)提取人银行卡。(工行、建行、中行、农行金融机构办理的借记卡,提取额超过一万元的提供一类卡)

(五)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未在异地缴存且账户封存满半年

申请范围:职工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未在异地缴存且账户封存满半年,且无住房公积金贷款的。

办理要件:

提取材料原件和复印件

(1)提取人身份证。

(2)委托单位办理的,同时提供由本人委托、经所在单位审核盖章的提取授权书和代办人身份证。

(3)终止(解除)劳动关系证明。

(4)提取人银行卡。(工行、建行、中行、农行金融机构办理的借记卡,提取额超过一万元的提供一类卡)

注意事项:

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未在异地办理缴存住房公积金的,办理提取业务时职工个人公积金账户需要封存满半年。

(六)劳动关系迁出本行*区域

申请范围:职工劳动关系迁出本行*区域且在异地开立住房公积金账户并稳定缴存半年以上的。

办理要件:

提取材料原件和复印件

(1)提取人身份证。

(2)委托单位办理的,同时提供由本人委托、经所在单位审核盖章的提取授权书,以及代办人身份证。

(3)《住房公积金异地转移接续申请表》一式两份。

注意事项:

在异地开立住房公积金账户并稳定缴存半年以上的职工,向工作转入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提出异地转移接续申请,转入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通过住建部住房公积金结算应用平台向我中心发《住房公积金异地转移接续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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