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鸡冠区相关部门对位于穆棱河鸡冠区段行洪区内一处违法建筑依法实施强制拆除。至此,穆棱河鸡冠区段内的违法阻水障碍物全部拆除。
为进一步解决穆棱河河道乱占、乱采、乱堆、乱建“四乱”问题,持续改善河道水域岸线环境面貌,根据黑龙江省河长制1号令、鸡西市河长制1号令和鸡西市及鸡冠区整治清河湖行动方案要求,提高穆棱河行洪能力,确保汛期人民生命财产安全,依据鸡西市水务局认定,鸡冠区委、区*府组织区应急管理局、区司法局、区农业农村局、区国土局、鸡冠公安分局等部门和城市执法局联合执法,对位于穆棱河西郊乡梁家村5组段河道管理范围内的阻水建筑物,进行强制拆除。此次行动,鸡冠区防汛指挥部依法下达清障令、催告通知和强制执法决定书,该违法建筑主人于法定时间内仍没有拆除阻水建筑,12月31日鸡冠区各相关部门联合执法,予以拆除。
拆除现场,记者看到,现场各部门工作人员和施工人员分工清楚、各司其职,公安干警设置警戒线,区农业农村局、西郊乡等单位配合拆除违章建筑成员单位,按规定时间进入拆除现场,按法律规定和拆除违章建筑现场执行组工作流程严格执行,按时完成拆除建筑物的任务,拆除违建执法过程顺利。
据鸡冠区农业农村局工作人员介绍,该违法建筑面积两千余平米,临时指挥部为拆除工作提供钩机6台、铲车4台及运输车辆等。下一步,鸡冠区将继续加大工作力度,对破坏辖区水环境、侵占河道堤岸等行为继续严肃查处,使河道形成水清、河畅的良好风貌。
记者:王木兰辛驰
排版:刘哲
审核:李万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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