鸡冠区应对新型冠状病*感染肺炎
疫情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通告
(第4号)
春节将至,疫情防控工作进入关键期,为科学精准、做实做细当前的疫情防控工作,现就有关事宜通告如下:1.原定于2月5日(腊月廿四)执行的区防疫指挥部第3号通告中第一、二项暂缓执行,第三、四项正常执行。2.各经营主体要严格落实扫码、测温、戴口罩、通风、消*、人员限流、保持社交距离等防控措施。3.密闭空间或不能有效佩戴口罩的经营场所,除落实好常规防控措施外,要最大限度降低人员密度,根据需要增加消*频次,出入人员做好手部消*。经营者要切实履行疫情防控主体责任。4.各类经营场所不得接待大型聚会、聚餐等聚集性活动。非单间类的餐饮场所就餐人员要隔桌隔位就座。5.大型商超、集贸市场等人员密集场所,由区防疫指挥部派驻场员对防疫*策的落实进行监督管理。6.各行业主管部门将加大监督检查力度,对防疫*策执行不力或拒不执行的,将予以停业整顿。特此通告鸡冠区应对新型冠状病*感染肺炎疫情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年2月2日预览时标签不可点收录于话题#个上一篇下一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