鸡西市年师范类毕业生到农村学校任教招聘考试笔试定于年12月26日进行,现将考试有关事项公告如下:一、考试时间和地点考试时间:年12月26日上午9:00-11:30考试地点:鸡西市实验中学(初中教学楼),东门进入考点。二、领取准考证请考生本人携带身份证原件于年12月24日-25日到鸡西市招生考试院(鸡西市鸡冠区南山路园丁街,师范附小对面)一楼社考科领取笔试准考证。领取时间为上午9:00-11:30、下午13:30-16:30(逾期不领取视为自动放弃)。请考生妥善保存准考证,笔试、面试、体检等环节均需使用此准考证。领取准考证时请按以下要求进行:1.领取准考证时考生须出示“龙江健康码”“通信大数据行程卡”,佩戴一次性医用外科口罩。2.考生需按工作人员要求领取准考证,并现场填写《年鸡西市师范类毕业生到农村学校任教招聘考试考生个人健康状况承诺书》。 3.考生领取准考证时要做到不聚集、保持1.5米以上间距,并当场核对准考证中各项信息,领取准考证后请马上离场。三、考点相关要求1.考试人员进入考场前应接受“龙江健康码”、“通信大数据行程卡”、体温测量;龙江健康码”、“通信大数据行程卡”绿码、核酸检测报告阴性及体温测量合格者,方可进入考点。2.考生凭准考证、身份证、7日内核酸检测报告、按规定时间到考场内参加考试,考试期间须全程佩戴一次性医用外科口罩。3.考生须严格遵守考点防疫工作各项规定,进出考试地点要佩戴口罩,服从现场管理,注意保持安全距离,做好防范工作。考生如未能按照要求提供符合要求的核酸检测报告单,将不能进入考场参加考试。提示:参加本次笔试的考生,阅读公告后,请电话告知,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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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扩大和促进就业,拓宽高校毕业生和专业人员就业渠道,促进全市经济社会发展,依据《黑龙江省人民*府办公厅印发关于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稳就业工作若干措施的通知》(黑*办规〔〕7号)、《黑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细则》(黑人社发〔〕63号)和《关于进一步做好我省县乡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黑人社规〔〕6号)文件精神,经市委、市*府研究同意,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市直个岗位、六区个岗位,共个岗位。具体招聘岗位、招聘条件等详见《年鸡西市部分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计划》(附件1)。
二、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二)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年3月至年8月期间出生),符合放宽年龄条件的出生年月相应顺延计算,具体以岗位要求为准。
(三)报考人员必须具有国家承认的统招学历,且所学专业必须与所报岗位专业要求一致,具体以岗位要求为准。
(四)身体健康,具备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五)服从招聘单位对岗位的安排和调整。
具有下列情形的人员,不得报考:
(一)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二)被开除中国共产**籍的;
(三)被开除公职的;
(四)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五)在各级招聘考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考录纪律行为的;
(六)符合兵役登记条件的男性公民拒绝、逃避兵役登记,县级以上人民*府责令限期改正后拒不改正的;
(七)市辖区所有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在岗人员;
(八)法律、法规明确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的工作人员。
三、招聘程序和方法
(一)报名
1.报名方式及提交材料
本次招聘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进行,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岗位。报名时间从年8月26日上午8点30分至8月28日下午5点。
需提交的材料:
(1)《年鸡西市部分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附件2);
(2)本人签字的《报考人员诚信承诺书》(附件4);
(3)二代身份证原件(正反面);
(4)毕业证原件;
(5)学信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