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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Uhjnbcbe - 2021/4/24 13:59:00

各*委(*组)、直属总支(支部),区直各单位:

为深入贯彻全市城乡环境综合整治工作推进会议精神,加快推进我市文明城市创建工作,提升百姓生活质量和幸福指数。现要求全区广大*员干部、公职人员主动参与城乡环境整治行动中,带头严守各项工作纪律,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一、带头拥护支持区委、区*府的决策部署。全区*员干部、公职人员要带头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区委、区*府的决策部署上来,切实增强责任意识,在抓实抓好单位办公场所及周边环境整治的同时,积极参加公共场所环境整治,在整治行动中当先锋、作表率,全面落实整治任务,确保我区城乡环境综合整治工作有序推进。二、带头宣传发动城乡环境整治工作。全区*员干部、公职人员要大力宣传城乡环境整治的重大意义和整治重点,引导广大群众积极主动参与城乡环境整治行动。要做好本单位本部门及家人、朋友、邻居等人员的教育引导工作,积极响应区委、区*府号召,主动拆除私搭乱建设施,自觉清理侵占公共空间的乱堆乱放物品,自觉革除生活陋习,争做文明市民。三、带头抵制整治行动中的不正之风和违法行为。全区*员干部、公职人员要充分发挥示范引领作用,带头查找并无条件拆除自家违法违章建筑,自觉摒弃乱堆乱放、乱停乱靠、乱贴乱画等不文明行为。要坚决制止阻挠、扰乱拆违治乱的违法行为,不得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本人或亲属说情、打招呼。环境整治责任单位不得接受任何人说情、打招呼,不得利用职务便利为任何人谋私利、干扰整治工作。区纪检监察部门将加大监督检查力度,一经查实,决不姑息,严肃查处并点名道姓通报曝光。中共鸡冠区纪律检查委员会年9月22日预览时标签不可点收录于话题#个上一篇下一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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