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大参保人员:
为做好年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缴费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
1、缴费属期:未退休的灵活就业人员缴费属期是年1月1日—3月31日;退休人员(含灵活就业人员及关闭破产企业)缴费属期是年全年。
2、缴费金额:灵活就业人员缴费金额为.4元(含大额医疗救助费);退休人员(含灵活就业人员及关闭破产企业)缴费金额为元(大额医疗救助费)。
3、待遇期:灵活就业人员在缴费属期(年1月1日—3月31日)内缴费的,享受医疗保险待遇时间为年1月1日至12月31日;在缴费期外缴费的,自缴费之日起满30日后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
二、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
1、缴费属期:实现年度预缴费制度,参保缴费期为年10月8日--年3月25日。
2、缴费金额:包括个人缴费部分及*府补贴部分,在缴费属期(年10月8日--年3月25日)内缴费的城乡居民,只需缴纳个人缴费部分;在规定缴费属期外缴费的,个人缴费部分及*府补贴部分均由个人承担。年度全省统一个人缴费标准元。
低保、建档立卡人员及特困人员先全额缴纳参保费用,缴费完成后,财*资助金额将由各区转入您的银行账户内。其中,低保、建档立卡人员给予60%的定额资助,特困人员给予全额资助。
3、待遇期:城乡居民在规定的参保属期(年10月8日--年3月25日)内缴费的,享受医疗保险待遇时间为年1月1日至12月31日;在缴费属期外缴费的,自缴费之日起30后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
新生儿在出生后90天内参加城乡居民医保的,按照居民医保个人缴费标准缴纳医疗保险费,并自出生之日起享受当年医保待遇;出生90天后参保的,按照居民医保参保缴费期*策规定执行。
三、缴费方式
无论您参加哪种医疗保险,均可以到税务部门指定的邮*储蓄银行缴纳医疗保险费。
1、网点缴费:邮*储蓄银行网点窗口缴费即可;
2、邮储银行手机App缴费:自助缴费流程如下:登录邮储银行手机银行→生活→更多→缴费充值→生活缴费→新增缴费(温馨提示:异地人员变更定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