鸡西市工商行*管理局拟吊销企业营业执照听证公告
鸡西市兴凯湖种子有限公司等户企业(名单附后):
由本局立案调查的上述户企业成立后无正当理由超过六个月或一年未开业,或者开业后自行停业连续六个月或一年以上,涉嫌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二百十一条第一款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登记管理条例》第六十七条,《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独资企业法》第三十六条和个人独资企业登记管理办法》第四十四条,《中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法人登记管理条例》第二十条、第二十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法人登记管理条例施行细则》六十条的规定,我局拟对上述企业的营业执照予以吊销。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处罚法》第三十一条、第三十二条、第四十二条,《工商行*管理机关行*处罚程序规定》第五十二条和《工商行*管理机关行*处罚案件听证规则》第六条、第八条的规定的规定,我局现将鸡工商听告字
()1号至号听证告知书以公告的方式送达,拟吊销上述户企业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十五日内,有向我局提出陈述、中辩和要求举行听证的权利,逾期未提出的,视为放弃上述权利。如有疑问可向鸡西市工商行*管理局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