致全市药品零售企业的一封信
各药品零售企业:
疾风知劲草,疫情显担当。首先,非常感谢各药品零售企业在新冠肺炎疫情形势依旧严峻的情况下,响应*府号召坚持营业,奋斗在阻击疫情的前线,为广大人民群众提供用药服务。为落实市委、市*府要求,请全市药品零售企业做好如下工作:
一、保障供应
疫情之下,使命在召唤。保障药品供应是药品零售企业的社会责任,更是药品零售企业的使命担当。各企业要把保障药品、医疗器械市场供应作为当前的第一要务,迅速行动起来,全身心投入到疫情防控相关工作当中,着力增强保障供应能力,以对人民生命安全和企业长远发展高度负责的态度,共克时艰,坚持正常营业,广开渠道采购口罩等防疫药械,保障人民群众的用药需求。
二、保证质量
各企业要与供货商签订质量保证协议,建立健全首营企业及首营品种档案。严格保证所售药械质量安全可靠,坚决防范和打击假冒伪劣药械。
三、稳定价格
各企业要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等法律法规,以及《黑龙江省应对新型冠状病*感染肺炎疫情指挥部第4号公告》等文件要求,保障药品市场价格平稳,不得哄抬价格、囤积居奇、串通涨价,不得捏造、散布涨价信息。按规定执行明码标价、价格公示制度,不得有虚构原价、误导性价格标示等价格欺诈行为。
四、优化服务
各企业要正确履行职责,积极宣传“退烧药”销售实名登记制度的必要性,以取得广大顾客的理解、支持。严格按照《关于严格做好退热药等药品人员登记排查的通告(第9号)》要求,为有关部门提供可追溯登记信息,有效阻断疫情蔓延;要改进服务质量,增加服务设施,提高服务效率,减少市民购药的等候时间。
五、科学宣传
各企业要积极履行社会责任,处处体现药品经营企业人的责任和担当,积极支持*府相关部门;不造谣、不信谣、不传谣,加强疫情知识宣传,消除恐慌情绪,向市民提供科学防护知识。
六、及时反馈
各企业要按照《药品不良反应报告和监测管理办法》,建立企业《药品不良反应报告和监测管理制度》。如获知或者发现可能与用药有关的不良反应,应当通过国家药品不良反应监测信息网络报告;不具备在线报告条件的,应当及时报鸡西市药品不良反应监测中心。
七、严格防护
各企业要严格执行“五个一律”,扎实做好疫情防控工作。药品零售从业人员要加强自身防护,定时测量体温,如出现发热、咳嗽等症状要立即停止经营活动,及时就医、查明原因、采取措施。
最后,再次感谢各企业的辛勤付出!让我们风雨同舟、众志成城、共同奋战,坚决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
鸡西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年2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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