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冠肺炎疫情发生以来,鸡西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迅速行动、主动出击,从严从快查处了一批哄抬价格违法案件,有力震慑了哄抬价格的不法经营者,保证了疫情防控期间我市生活必需品价格稳定。现将查处违法经营者及处罚情况公告如下:
一、鸡西市物尔美商贸有限公司:销售蔬菜哄抬价格,被依法处以罚没款.50元。
二、鸡冠区乐易购生鲜超市:销售酒精哄抬价格,被依法处以罚没款.50元。
三、鸡西市鸡冠区福地洞天大众超市:销售蔬菜哄抬价格,被依法处以罚没款.30元。
四、鸡西市鸡冠区美宜佳超市:销售蔬菜哄抬价格,被依法处以罚没款.98元。
五、鸡西市鸡冠区鑫美果乐多果业店:销售蔬菜哄抬价格,被依法处以罚没款.80元。
六、鸡西市鸡冠区好易购生活超市:销售蔬菜哄抬价格,被依法处以罚没款.90元。
七、鸡西市鸡冠区明秀超市:销售蔬菜和猪肉哄抬价格,被依法处以罚没款.60元。
八、大商股份鸡西新玛特中心街购物广场有限公司:销售蔬菜哄抬价格,被依法处以罚没款元。
九、鸡西市鸡冠区果丰水果大卖场:销售蔬菜哄抬价格,被依法处以罚没款.32元。
十、鸡西市鸡冠区文苑四利果蔬超市:销售蔬菜哄抬价格、未明码标价,被依法处以罚没款.84元。
十一、鸡西市鸡冠区杨四生鲜超市:销售蔬菜哄抬价格,被依法处以罚没款.20元。
十二、鸡西市鸡冠区万福来自选超市:销售蔬菜哄抬价格、未明码标价,被依法处以罚没款.52元。
十三、鸡西市鸡冠区上福源干调摊位:销售蔬菜哄抬价格,被依法处以罚没款.30元。
十四、鸡西市鸡冠区好日子生鲜超市:销售蔬菜哄抬价格,被依法处以罚没款.12元。
十五、鸡西市鸡冠区幸福里生鲜超市:销售蔬菜哄抬价格,被依法处以罚没款.14元。
十六、鸡西市鸡冠区大宏利超市:销售蔬菜哄抬价格,被依法处以罚没款.58元。
望广大经营者严格执行《黑龙江省应对新型冠状病*感染肺炎疫情指挥部第4号公告》规定,对口罩、消*液、药品等防疫用品以及与人民群众日常生活密切相关的肉、蛋、菜、米、面、油等基本生活必需品购销差价控制在30%以内,对违反规定哄抬价格的违法行为,我局将依法从严从重从快查处。
来源:鸡西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综合编辑:微鸡西网轩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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