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惕!都是聚餐惹的祸
4月16日
国家教育部网站发布提醒
↓
校外培训机构
不得违规提前预收培训费
近期,少数面向中小学生的线下社会培训机构提前收取秋季甚至更长时期的培训费,有的线上培训超期收取培训费,违背了培训机构收费管理的有关*策,加重了群众的经济负担。为此,教育部提醒如下:一、提醒各面向中小学生的校外培训机构,要严格遵守《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规范校外培训机构发展的意见》(国办发〔〕80号)的相关规定,收费时段与教学安排应协调一致,不得一次性收取、或通过拆分合同等形式变相收取时间跨度超过3个月的费用。培训费一般应于临近培训课程开班前收取,不应过早提前收取。二、提醒广大学生家长,要树立正确的教育观念和成才观念,了解国家关于校外培训管理的相关*策,理性为孩子选择课后学习方式和内容。提前交费有风险,退费有难处,家长安排学生参加校外培训要认真阅读、充分理解培训合同文本内容,不要超期超前交费,保留好合同文本和交费发票,依法维护自身权益。三、提醒各级教育行*部门,要根据当地*委*府对疫情防控工作的部署和要求,加强校外培训机构监管,联合相关部门严肃查处校外培训机构违法违规行为,维护校外培训市场秩序。权责声明
鸡西新闻网是鸡西地区唯一具有官方发布资质的权威网络媒体,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号:号。本网站文字、视频、图片来源均为鸡西融媒体发展中心旗下所属媒体的所有作品,本网合法拥有版权及有权使用。
未经本网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利用其他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及作者”。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法律责任。
鸡西市融媒体发展中心
●黑龙江:“五一”前这些年级不考虑开学
●关于无症状感染者4个最新消息!
●五一能否出游?在哪旅游最安全?李兰娟院士这样说
来源:今晚报
版权归属原作者所有,如有侵权请联系我们
合作-
编辑:于明责编:李万华
点击“阅读全文”查看鸡西更多资讯!
预览时标签不可点收录于话题#个上一篇下一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