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满足我县部分事业单位补充工作人员的需要,根据《黑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细则》(黑人社发〔〕63号)的规定,经县委、县*府同意,拟为我县部分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10名。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具体招聘岗位、招聘条件等详见详见(附件1《鸡东县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计划表》)。
二、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四)身体健康,具备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五)具有鸡西户籍;
(六)服从招聘单位对岗位的安排和调整;
(七)具备招聘岗位所需的学历和其它资格条件(详见附件1《招聘计划表》)。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一)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
(二)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三)在近3年各类招考过程中被录用主管机关认定有考试作弊行为的人员;
(四)鸡东县财*全额事业单位在编人员。
(五)有关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
三、报名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方式
报名采取本人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报考人员须亲自到现场报名,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岗位报名。
2.资格审查
报名人员应提交如下材料:
(1)《鸡东县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计划表报名登记表》(附件2)一份,近期同版一寸蓝底免冠照片3张;
(2)二代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
(3)本人户口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4)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
(5)学信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