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的十八大以来,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中央坚强领导下,各地区各部门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推进依法行*,加快建设法治*府,多措并举、改革创新,各项工作实现全面突破、取得重大进展,涌现出一批具有创新性、引领性、典型性的先进地区和项目。
为了树立新时代法治*府建设的先进标杆,进一步推动各地区各部门找差距、补短板、激发内生动力,根据《关于开展法治*府建设示范创建活动的意见》,自年7月起,中央依法治国办在全国组织开展了法治*府建设示范创建活动。按照客观公正、公开透明、杜绝形式主义、务求实效的原则,经过省级初审、第三方评估、人民群众满意度测评、实地核查、社会公示等环节,经报中央依法治国委批准,决定对第一批全国法治*府建设示范地区和项目予以命名。
获得示范命名的地区要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始终坚持法治建设为了人民、依靠人民,将示范命名作为继续推进法治*府建设的动力,驰而不息、久久为功,不断把法治*府建设向更高水平、更高质量推进。各地依法治省(区、市)委要加强对示范地区和项目的宣传报道、指导监督、跟踪评估、支持保障,努力把示范地区和项目打造成法治*府建设的“金字招牌”;要把示范创建活动这一重要“抓手”用足用好,有效发挥先进典型标杆引领、辐射带动作用,推动本地区法治*府建设水平整体提升,为新时代全面依法治国作出更大贡献!
附件:
第一批全国法治*府建设示范地区和项目名单
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委员会办公室
年7月31日
第一批全国法治*府建设
示范地区和项目名单
(按行*区划排列)
一、全国法治*府建设示范市(县、区)
北京市海淀区
北京市西城区北京市朝阳区
天津市西青区
河北省唐山市丰南区
辽宁省大连市
吉林省集安市
黑龙江省密山市
上海市*浦区
上海市徐汇区
上海市浦东新区
以下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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