恒山区关于实行非法行医
举报奖励制度的通知
为鼓励社会公众积极举报非法行医行为,加大非法行医打击力度,维护正常的医疗服务秩序,保障医疗机构“哨点”作用有效发挥,经区疫情防控领导小组研究决定,现实行非法行医举报奖励制度,具体通知如下。
一、举报定义及举报方式
本办法所指的非法行医举报,是指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通过电话、信函、传真、电子邮件、实地等形式,实名举报区卫生健康局监管职责范围内的非法行医行为或提供线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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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机:杨主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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