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开征集鸡西市工人运动
历史资料文物的启事
为贯彻落实省总工会关于省工人运动历史展览馆史料征集工作的相关要求,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革命文物保护利用的系列重要讲话和批示精神,深化*史学习教育成果,深入挖掘和充分展示我市工人运动的历史功绩和光辉历程,现诚向社会各界广泛征集鸡西市工人运动文史资料和纪念性实物。
一、征集内容
根据省工运史馆筹建工作要求,主要征集自鸡西市工人阶级和工会组织诞生以来,体现全市工会组织的历史沿革、组织设置、重要会议、重大事件活动、重要人物、重大成就等具有标志性和典型意义的文字、图表、照片、影音、实物等历史资料。主要包括:
(一)记录本地区工人运动史、工会组织发展史的志书、文献、报刊、图片、影像、实物和重要年度统计数据等历史资料;
(二)反映各县(市)区、各单位工会组织建设发展、工会活动、重要成就的文献资料;
(三)记录全国劳动模范(五一奖章),省级劳动模范(五一奖章、奖状),大国工匠等先模人物的珍贵史料;
(四)国家领导人,全总、省总各级领导在鸡西市慰问、会议、调研、接见工会干部的照片、影像、实物等历史资料;
(五)特别要对我市各历史时期有代表性、年龄较大的老劳模、工匠的事迹和记载生产生活经历的影音视频、生产工具、发明创造、奖章奖牌和获奖证书等重要资料进行抢救式挖掘和保存。
二、征集方式
本次征集面向社会各界和广大职工群众,根据资料所有者的具体情况,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博物馆管理办法》和《物权法》等法律法规,本着自愿的原则,采用捐赠、寄存、复制、有偿购买等方式。
1.捐赠:鼓励各县(市)区、行业、企业单位及个人自愿捐赠所持有的史料、实物、照片等,经鉴定有展出及馆藏价值的,交接后为史馆所有。对捐赠者颁发捐赠证书,并在捐赠物展出时注明捐赠者姓名。
2.复制:对于具有特殊历史或艺术价值的文物、实物资料,本人欲保存原件的,在不违反有关保密规定的前提下,可捐赠复制(印)品,也可由市总工会进行复制(印)。
3.寄存:个人所持有的史料,可寄存在工运史馆展出并保管。工运史馆与寄存人签订寄存协议,由市总工会负责寄存史料的安全,保管期间史料的所有权仍归寄存人。
4.有偿购买:对具有重要工运史价值且无法通过捐赠、寄存、复制等方式获得的史料,经鉴定确需对收藏者或持有人实施补偿的,按有偿征集程序和规定给予适当经济补偿。
三、组织领导
为了全面加强征集工运资料工作的领导,形成全系统上下一致,统一协调、快速高效的工作机制,成立市工运史料征集工作领导小组。
主任:梁飞翔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市总工会主席
副主任:顾洪涛市总工会*组书记、副主席
成员单位:市总工会、市档案馆、市博物馆、市文物管理站、市收藏家协会,办公室设在市总工会宣教部。
四、征集时间
为配合工人运动历史展览馆的筹建进度,现阶段征集工作自本启事发布之日起至年6月1日止。同时,工运史料征集将作为市总工会一项长期性、经常性工作,集中征集结束后若有相关实物及史料征集线索,欢迎随时与我们联系。
五、联系方式
鸡西市总工会宣教部-
邮箱:jxghxjb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