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列驾驶人已在一个记分周期内累计记满12分,且未参加满分教育培训。
按照《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机动车驾驶人在一个记分周期内累计记分达到12分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扣留其机动车驾驶证,公告其机动车驾驶证停止使用,仍驾驶机动车的处元罚款。
请以下驾驶人在3月20日前到北方驾校四楼报名参加满分培训,报名联系齐先生王女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