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国家医保局会同财*部印发《关于扩大长期护理保险制度试点的指导意见》,提出在原有15个试点城市及2个重点联系省份的基础上,新增14个试点城市,试点期限2年,总计49个城市,探索建立以互助共济方式筹集资金、为长期失能人员的基本生活照料和与之密切相关的医疗护理提供服务或资金保障的社会保险制度。
其中,南宁市入选此次长期护理保险制度新增试点城市,是广西目前唯一入选城市。
形势迫切:老龄化社会
我国已进入老龄化社会,截至年底60岁及以上人口达2.54亿,失能人员超万,失能人员长期护理保障不足成为亟待解决的社会性问题。随着人口老龄化、高龄化加剧,建立长期护理保险制度成为越来越迫切的社会需求。
重点:解决重度失能人员基本护理保障需求
参保对象和保障范围方面,长护险试点阶段参保人群从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群起步,重点解决重度失能人员基本护理保障需求,优先保障符合条件的失能老年人、重度残疾人。有条件的地方可随试点探索深入,综合考虑经济发展水平、资金筹集能力和保障需要等因素,逐步扩大参保对象范围,调整保障范围。
筹资方面,长护险试点的资金筹资将探索建立互助共济、责任共担的多渠道筹资机制。科学测算基本护理服务相应的资金需求,合理确定本统筹地区年度筹资总额。筹资以单位和个人缴费为主,单位和个人缴费原则上按同比例分担,其中单位缴费基数为职工工资总额,起步阶段可从其缴纳的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费中划出,不增加单位负担;个人缴费基数为本人工资收入,可由其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个人账户代扣代缴。有条件的地方可探索通过财*等其他筹资渠道,对特殊困难退休职工缴费给予适当资助。建立与经济社会发展和保障水平相适应的筹资动态调整机制。
保障待遇方面,长期护理保险基金主要用于支付符合规定的机构和人员提供基本护理服务所发生的费用。经医疗机构或康复机构规范诊疗、失能状态持续6个月以上,经申请通过评估认定的失能参保人员,可按规定享受相关待遇。根据护理等级、服务提供方式等不同实行差别化待遇保障*策,鼓励使用居家和社区护理服务。对符合规定的护理服务费用,基金支付水平总体控制在70%左右。做好长期护理保险与经济困难的高龄、失能老年人补贴以及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等*策的衔接。
支持引入社会力量
《意见》还对基金、服务、经办等三方面管理服务工作作出要求,明确基金管理参照现行社会保险基金有关制度执行;建立健全长期护理保险管理运行机制,明确保障范围、相关标准及管理办法;引入社会力量参与长期护理保险经办服务,提高服务能力和效率。
南宁工会编辑部:大鱼
来源:中国劳动保障报、国家医疗保障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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