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鸡西中院向社会公开发布首份执行悬赏公告,执行标的额为万元及其利息,经依法评估拍卖后以物抵债的实物资产奖励8%赏金;经依法拍卖后所得案款奖励10%赏金。
鸡西中院在执行申请执行人黑龙江省现代农业基金(有限合伙)与被执行人鸡西瑞诺恒石墨有限公司、张淑艳借款合同纠纷一案中,被执行人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所确定的义务。根据申请执行人提出悬赏执行的申请,鸡西中院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五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执行中财产调查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二条的规定,依法发布执行悬赏公告。
被执行人人难找、财产难寻始终是困扰执行工作的顽疾。鸡西中院因案制宜,健全“互联网+执行”模式,充分发挥微博、